(1)分兩檔補貼:即購買新能源汽車(不含稅裸車價)7萬元至12萬元(含7萬元,不含12萬元)的,每輛車購車補貼3000元,充電補貼600元(電子補貼卡),合計每輛車補貼3600元;購買新能源汽車(不含稅裸車價)12萬元及以上的,每輛車購車補貼5000元,充電補貼800元(電子補貼卡),合計每輛補貼5800元。充電補貼卡僅限在撫州市范圍內(nèi),接入“撫州數(shù)云充”平臺的充電樁點使用。
(2)疊加補貼:即在購買新能源汽車享受補貼的同時,符合二手車汽車置換或報廢汽車置換的其中一項,可再申請補貼1000元/輛。
比如,王某買一輛1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可以補貼3000元;同時,王某又賣了一臺二手車或交售了一臺報廢汽車, 符合二手車和銷售報廢車中的其中一項置換,可疊加補貼1000元,共可獲得4000元補貼;同時還可得到600元充電補貼,即3000元購車補貼+1000元置換補貼+600元充電補貼,共可獲得4600元補貼。
原標題: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