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于2016年1月11日以電子郵件、電話通知的方式發(fā)出會議通知和會議議案,于2016年1月1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xiàn)場的方式召開,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公司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由董事長李延人先生主持。會議經過討論,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為全資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全資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公司擬為其向交通銀行(5.750, -0.06, -1.03%)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申請的1.32億元流動資金貸款、銀票和貿易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18個月。
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贊成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海潤光伏全資子公司江陰海潤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擬用其合法擁有的 3.792MWP太陽能光伏電站設備提供抵押,為海潤光伏向中國光大銀行(3.830, -0.05, -1.29%)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申請的95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銀票和貿易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1年。
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贊成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注銷湖州寶潤光伏發(fā)電有限公司的議案》。
湖州寶潤光伏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州寶潤”)成立于2014年7月,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經營范圍為太陽能光伏發(fā)電項目的開發(fā)、投資、建設,節(jié)能產品技術開發(fā)、咨詢,太陽能光伏發(fā)電技術咨詢、服務。湖州寶潤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截至2015年9月30日,該公司總資產為2188.54元人民幣,凈資產-1831.76元人民幣,2015年1-9月凈利潤為-1831.76元人民幣(未經審計)。因公司經營策略變化,同時為了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決定注銷湖州寶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