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信息上報
可再生能源項目企業(yè)待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項目并網發(fā)電后(填報完成并網受理情況表),方可申報電價附加補助目錄。風電和
光伏電站項目需先納入年度開發(fā)方案方可申報補助目錄。
5、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
王 源 電話:010-51973623
張 淼 電話:010-51973626
王 燁 電話:010-51973122
電子郵件:renewable2020@126.com
傳 真: 010-51973619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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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新能[2015]358號 國家能源局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