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家改革委員會的一名成員擬向議會提議新能源法、國家能源委員會和能源政策委員會,以促進泰國太陽能及避免社會動蕩。
國家改革委員會成員、泰國太陽能未來委員會總經(jīng)理兼泰國光伏產(chǎn)業(yè)協(xié)會主席Dusit Kruangam博士日前在曼谷舉辦的Solar Energy Southeast Asia會議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正尋求利用新的法律草案促進可再生能源。
該法包括一個代表來自各個能源部門的國家能源委員會——與印度國家能源委員會類似。
Kruangam表示:“泰國人民具有強烈意見,這將給予權利一個更好的平衡,對(能源)政策作出決定。”
Kruangam進一步解釋道,當前泰國政府擁有一個國家政策委員會,其由總理和內(nèi)閣成員主持。Kruangam表示:“因此,僅由內(nèi)閣大臣制定政策決策,但是能源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其在經(jīng)濟和環(huán)境,以及泰國人民生活方面有很多事情要做。”
Kruangam表示:“當泰國人民(與政府)擁有非常不同的想法和意見時,目前他們所能做的就是走出去在街路上大喊,這不太好——我們需要將這些意見帶到國家能源委員會——由各個能源部門的代表組成,從汽油到煤炭及其他能源。”
泰國目前的國家電力發(fā)展計劃包括幾項技術,其中包括煤炭、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但是Kruangam表示:“如果你讓泰國人民只是等待政府制定一個新的發(fā)電計劃,由于許多人不希望在自己的鎮(zhèn)安裝一座煤電站,將出現(xiàn)社會沖突。我們需要分享及尊重泰國人民的意見,并且允許他們對可再生能源安裝項目做出貢獻。”
Kruangam補充道:“如果人民抱怨煤炭,他們應該能夠做一些其他事情——在自己社區(qū)設立小型(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站。”
該新的能源草案將與德國的2000年能源法案類似,優(yōu)先考慮可再生能源并網(wǎng)及開放市場,遠離政府及集中式所有權,并鼓勵人們成為凈計量的“消費者和生產(chǎn)者”。
Kruangam還針對可再生能源發(fā)展提出一個為期二十年的路線圖。對于太陽能,Kruangam表示,他希望向政府提議,“從今天開始,在泰國未來二十年,每年應支持1GW的太陽能”。
Kruangam表示,這將使得“每個人可以輕松地為住宅和商業(yè)(用途)安裝屋頂太陽能及并網(wǎng)——市中心應該首先安裝在其自己的建筑上,對于為電網(wǎng)供應的給予特別補貼”。
當問及他使更多人參與能源的方式時,Kruangam表示:“我們需要在泰國進行很多教育,我們需要每年對1GW(的太陽能)有一個新的大型推廣。”
在向觀眾講訴其對于新能源法案的提議后,Kruangam離開SESEA 2014活動立即前往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