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泰國能源部正在考慮采取更多激勵措施推動民間太陽能計劃, 鼓勵民眾在屋頂安裝太陽能電池板或太陽能屋頂,參與生產(chǎn)清潔能源電力以供自己使用。初步指導方針是提高購電比例,價格約為每度2.00-2.20泰銖。
2019年首次推出的太陽能屋頂計劃,以每度1.68泰銖的價格購買過剩的電力,為期10年,鼓勵居民家庭投資安裝太陽能屋頂,但至今大部分居民家庭都沒有安裝太陽能屋頂,因為成本高。
該計劃于去年底結(jié)束申請后的結(jié)果顯示,申請者數(shù)量和合格者數(shù)量都不多,電力合計約為3兆瓦(MW),而政府的民間太陽能計劃目標電力為100 兆瓦(MW),所以政府部門在今年的計劃中提出了提高購電比例的方針,該方針在一定程度上應可增加吸引力,因為其價格高于太陽能屋頂電力的生產(chǎn)成本即每度約1.85泰銖,投資回收期可望縮短約1年,未來可望為太陽能屋頂業(yè)務創(chuàng)造更多商機,特別是如下兩類具潛力的太陽能屋頂市場:
第一類是安裝太陽能屋頂?shù)男伦≌瑓^(qū)項目,因是數(shù)百棟房屋同時安裝 ,通過規(guī)?;惭b降低成本,并在設計時將成本與房屋建造合并在一起。同時,消費者不僅更容易申請房屋貸款,而且貸款利率也低于另外安裝太陽能屋頂?shù)馁J款利率,可吸引消費者購買安裝太陽能屋頂?shù)姆课菀怨?jié)省電費,盡 管消費者白天在家的時間可能不長。
目前,該類太陽能屋頂市場電力總量約為2兆瓦,過去5年間的平均增長率約為20%。此外,2020年該類房屋開發(fā)商開始擴大客戶群,從價格400萬泰銖以上的獨棟別墅客戶擴大到市場基礎更廣泛的價格200萬泰銖以上的聯(lián)排別墅客戶,未來還有增長機會。但是,安裝太陽能屋頂通常由房屋開發(fā)商的子公司或與業(yè)務合作伙伴共同經(jīng)營,導致其他運營商在該市場中的機會有限。
第二類是尚未安裝太陽能屋頂?shù)钠胀ǚ课?住宅區(qū),尤其是位于電力不穩(wěn)定地區(qū)的居民家庭和白天用電多的居民,如將住宅作為辦公室的經(jīng)營商, 會有安裝太陽能屋頂以降低白天電費的需求。目前,該類市場的太陽能屋頂電力總量為4.9 兆瓦,且可能持續(xù)增加。
但是,上述太陽能屋頂?shù)陌惭b質(zhì)量通常參差不齊,或不符合為確保與電力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安全而規(guī)定的民間太陽能計劃設備標準,導致該類安裝太陽能屋頂?shù)哪承┚用窦彝ノ茨芡ㄟ^上述計劃標準的審議。上述問題需加強宣傳,以促使居民家庭和太陽能屋頂運營商選擇安裝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設備。
開泰研究中心認為,第二類是擁有龐大市場基礎的原有住宅群,如果太陽能屋頂計劃對該類居民家庭具足夠吸引力,未來可能成為促進太陽能屋頂安裝市場增長加速的最有潛力群體。在吸引力方面,除了購電比例不能上調(diào)太高以致居民家庭的投資僅是為了出售電力的局限性外,另一個選項是將購電期限從10年延長至25年。
而此前的民間部門太陽能計劃購電期相當于太陽能電池板的壽命。同時采用上述兩種方法可將投資回收期縮短至7.7年, 而僅采用調(diào)整購電比例方法則約為10.1年,將有助于吸引更多居民家庭投資利用太陽能屋頂。
從長遠上看,為促使更大范圍地利用太陽能屋頂,政府部門有必要修 改與電力交易有關(guān)的法規(guī),向民間部門開放將電力出售給居民家庭的機會。將可鼓勵民間投資成立太陽能屋頂企業(yè)并以低廉價格向居民家庭出售電力,有助于減輕居民家庭投資太陽能屋頂?shù)呢摀?,與目前民間部門間的電力交易業(yè)務相似。如果上述投資由民間大規(guī)模進行,可望節(jié)省成本,包括設計出配備有電池的系統(tǒng)以存儲電力供夜間使用。
原標題:泰國戶用太陽能光伏回報期可望減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