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企業(yè)晶澳科技在一天之內曝光兩起內幕交易大案。
3月10日,廣東證監(jiān)局發(fā)布了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紛紛與2020年大漲300%的新能源貴族晶澳科技(原天業(yè)通聯)有關。
其中一則處罰下發(fā)給廣東富利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總經理林欣,另一則處罰下發(fā)給時任天業(yè)通聯副董事長的女婿郭晉。
私募基金、公司高管親屬都在渾水摸魚,實在該罰。更巧合的是,兩個處罰對象幾乎在同一時間入場離場,交易金額和盈利也都相差不多,真可謂是心有靈犀,只是這顆心是“黑心”。
借殼上市風聲走漏
此次兩則案件的內幕交易背景均在晶澳科技(原天業(yè)通聯)資產重組停牌時發(fā)生。
2017年年底起,上市公司天業(yè)通聯時任實控人得知,在美國上市的晶澳太陽能正在開展私有化退市工作,并考慮回歸A股市場后,萌生了收購晶澳太陽能的想法。而他的這種設想與晶澳時任實控人靳保芳想要借殼上市A股的想法不謀而合,兩家公司很快開始推進資產重組事宜。
2018年2月7日,天業(yè)通聯與晶澳太陽能簽署《合作意向書》。
7月17日,晶澳太陽能完成從美股退市。同日,天業(yè)通聯與晶澳太陽能簽訂《意向性協議》,約定天業(yè)通聯購買晶澳太陽能100%股權。
7月19日,天業(yè)通聯發(fā)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披露“籌劃購買資產”事項,公司股票開始連續(xù)停牌,直至11月5日復牌。
而在2月兩家公司達成合作意向至7月停牌之前,關于資產重組的消息就泄露了出去。
富利達資管的消息來源為天業(yè)通聯時任董事會秘書徐某。由于資產重組業(yè)務需要,證監(jiān)局判定徐某不晚于6月20日知曉內幕消息。
郭晉的消息來源為時任天業(yè)通聯的副董事長傅某平。4月份,為了做好置出資產的后續(xù)運營,天業(yè)通聯時任實控人在當月告知傅某平擬置出資產的相關安排,并邀請傅某平入職其名下公司擔任副董事長。證監(jiān)局判定傅某平不晚于4月30日知悉內幕消息。
私募、高管家屬紛紛入場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則案件的處罰對象身份都較為特殊,一個是與上市公司有業(yè)務往來的私募基金,一個是公司高管的親屬,都是最應該知悉市場交易法規(guī)的對象。
富利達資管時任風控總監(jiān)巫某宏由于工作需要,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上述內幕知情人徐某電話聯系3次,短信聯系1次,并在當日,分別將聯絡內容向富利達資管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控股股東林欣進行了匯報。
而郭晉則與時任天業(yè)通聯副董事長傅某平為翁婿關系,關系密切。處罰書顯示,傅某平曾贈與資金給郭晉,并且從2016年至2018年期間兩人名下銀行賬戶存在大額資金往來。同時,郭晉還擔任傅某平在澳大利亞房地產開發(fā)等投資項目的事務代表,也是傅某平所控制案外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郭晉與傅某平基本每天都會通過即時通訊軟件進行聯絡。
獲利百萬終被罰沒
人心不足蛇吞象,兩案的處罰對象都“巧合”的在停牌前開始“借錢”入場。
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16,富利達資管由總經理林欣決策在該公司管理的“啟源二期私募基金托管專戶”下單委托,買入近840萬。交易資金是私募基金投資人的出資。
2018年5月11日至6月22日,郭晉則是控制使用他人賬戶下單,買入近1875萬元。資金來源為郭晉自己提供的500萬元配資保證金,以及清遠某房地產公司提供的1,500萬元配資資金。
而在天業(yè)通聯復牌之后,二者又在11月8日后逐漸賣出股票。據證監(jiān)會核算,富利達資管盈利162萬元,郭晉盈利151萬元。
由于二者都符合買入時間與內幕信息形成時點基本一致,大量買入,且交易單向、大額買入等異常交易特征,且無法提供正當理由或合理解釋,證監(jiān)會認定富利達資管和郭晉構成內幕交易違法行為,對富利達資管做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325萬元的決定,對公司法人、總經理林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15萬元;對郭晉做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302萬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