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Autopilot廣告“誤導性”描述惹禍。
據外媒報道,在德國慕尼黑地區(qū)法院裁定,特斯拉“Autopilot”的廣告具有“誤導性質”,因此,在德國被禁后,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F(xiàn)TC)也在審查特斯拉“具有誤導意味”的廣告。
特斯拉一直在推廣其Autopilot技術,稱其擁有完全自動駕駛的能力。韓國國家最高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正在調查,特斯拉的廣告描述是否違反了韓國廣告法。據報道,該監(jiān)管機構要求韓國國土交通部闡明有關自動駕駛技術的“關鍵問題”。
上周,一家德國法院禁止了特斯拉廣告中部分表述,其中包括“完全具有自動駕駛的潛力”以及“包含自動駕駛系統(tǒng)Autopilot”,裁定此類車輛在沒有人類干預的情況下無法駕駛。法院裁定表示:“特定詞匯提高了消費者(對自動駕駛汽車)的期望,這與現(xiàn)實不符。”(戳特斯拉Autopilot廣告在德國被禁)
特斯拉表示,將對德國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此外,特斯拉還在銷售一款比較高端全自動駕駛(FSD)套裝,可以提供更加先進的功能。不過,即使配備了FSD套裝的汽車也要求駕駛員時刻保持關注,以便在需要的時候能夠隨時控制汽車。
韓國非營利組織消費者主權公民聯(lián)合會(Citizens United for Consumer Sovereignty,CUCS)援引德國法院的裁決,敦促特斯拉在韓國撤回廣告,表示廣告中有夸大的描述,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認為特斯拉電動汽車可以在無人干預的情況下自動駕駛。CUCS也在敦促FTC和國土交通部調查此事。
CUCS在最近的一份聲明中表示:“特斯拉的夸張廣告會誤導消費者,讓他們認為特斯拉的汽車能夠完全自動駕駛。”
FTC也在審查與該廣告有關的特斯拉自動駕駛技術。此次審查并不會自動變成官方調查,在審查之后,F(xiàn)TC才會決定是否進行官方調查。
有些行業(yè)觀察人士認為,很難對“自動駕駛”一詞下定義,因此很難進行官方調查。特斯拉的Autopilot系統(tǒng)能夠自動讓駕駛員保持在車道上,同時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國際汽車工程學會曾將自動駕駛定義L0至L5,一共6個級別。L4自動駕駛可以讓車輛在特定條件下執(zhí)行所有駕駛功能,而L5則是完全自動駕駛?,F(xiàn)在還沒有汽車制造商推出L5自動駕駛的汽車,特斯拉的汽車也被認為為L3自動駕駛汽車,即“有限的自動駕駛”。
自2016年以來,特斯拉就承諾將推出自動駕駛汽車。但是至今,“脫手駕駛”的特斯拉汽車都沒有推出,而“脫手駕駛”是特斯拉首席執(zhí)行官埃隆馬斯克曾表示可以在2017年底實現(xiàn)的技術。
原標題:繼特斯拉Autopilot廣告在德國被禁后 韓國或也禁止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