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銷往美國的太陽能板,被認為價格過低而加課27.59%至44.18%的“反傾銷”稅,嚴重影響下半年太陽能板的出口市場。美國商務部26日“初判”臺灣與中國大陸的太陽能面、電池有低價傾銷的事實,因此判定臺灣業(yè)者平均加課35.89%的稅率,雖然較中國大陸的47%少了許多,但廠商皆表示,對于美國的判決“出乎意料”。
遭課稅的臺灣廠商則對此判決感到失望,他們本來想藉此次提升差別稅率,無奈自己也身受其害。太陽能調查機構Energy Trend表示,原本臺灣大陸銷往美國的太陽能產品要被征收25%的反傾銷稅,業(yè)者無法透過生產的環(huán)節(jié)來吸收,且臺灣被課重稅后中國的轉單效應將不再,周一的太陽能產業(yè)股只能“銼咧等”。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美國第一次對進口產品課重稅,這次對臺海兩岸的高額課稅,將給本土太陽能業(yè)者改革擴張的空間,而其它生產太陽能面板的地區(qū)(如南韓、日本、東南亞等),將因為美國對兩岸祭出的高額“反傾銷稅”坐收漁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