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發(fā)展改革委、扶貧辦,韓城市發(fā)展改革委、扶貧辦,西咸新區(qū)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局、扶貧辦,楊凌示范區(qū)發(fā)展改革局、扶貧辦,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公司:
為加強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規(guī)范電站驗收工作,現將制定的《陜西省光伏扶貧工程驗收指南》印發(fā)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光伏扶貧電站的驗收工作。光伏扶貧電站驗收工作中發(fā)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發(fā)展改革委、省扶貧辦。
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扶貧開發(fā)辦公室
2018年11月5日
陜西省光伏扶貧工程驗收指南
為保證光伏扶貧電站工程建設運行質量,加強光伏扶貧電站工程管理,全面掌握各項目建設情況和效果,發(fā)現項目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指導和規(guī)范我省光伏扶貧項目驗收工作,制定本驗收指南。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光伏扶貧電站項目,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按照《光伏發(fā)電工程驗收規(guī)范》(GB/T 508796-2012)執(zhí)行。
二、驗收要求
(1)光伏扶貧工程驗收工作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認真組織,分級實施,嚴格把關,規(guī)范高效。
(2)各級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單位,成立驗收工作小組或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開展驗收工作。
(3)光伏扶貧工程驗收是對已納入國家建設規(guī)模管理并建成并網的電站開展驗收工作,對未納入國家建設規(guī)模管理和未建成并網的電站,待納入國家建設規(guī)模管理、建成并網后適時開展驗收工作。
(4)光伏扶貧電站系統(tǒng)安裝完成,滿足無故障連續(xù)運行168小時,可以開展驗收檢查。驗收檢查于滿足要求后2個月之內完成。
三、驗收流程
(1)縣級發(fā)展改革委(局)會同扶貧、環(huán)保、消防、電力等部門成立縣級驗收工作組,召集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代表等共同參加。
(2)縣級驗收工作組在項目單位對所建光伏扶貧項目自查的基礎上,對項目資料和實地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要求的事項,應在驗收結論中明確列出,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對于無法整改的給予事實披露。
(3)縣級驗收工作組對本縣內所有項目進行驗收檢查后,形成書面驗收意見,分別編制單體工程驗收報告,并報送市級發(fā)展改革委和扶貧辦。
(4)市級發(fā)展改革委會同扶貧辦依據各縣工程驗收報告,組織市級總體驗收,市級總體驗收采取資料調取審核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F場檢查驗收村級電站比例不少于10%,集中式電站每縣不少于1個。
(5)市級驗收完成后,編制本級總體驗收報告,并報送省級發(fā)展改革部門和省扶貧辦。省級發(fā)展改革委會同扶貧辦根據市級驗收報告對各市進行抽查驗收,省級抽查驗收村級電站比例不低于5%,集中式每市抽查1-2個。
四、驗收內容及標準
(一)土建工程
(1)檢查施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文件、質量控制等有關資料是否整齊完備。
(2)檢查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的軸線、標高、截面尺寸、垂直度及金屬預埋件的尺寸偏差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3)檢查光伏組件支架基礎外漏金屬預埋件是否進行了防腐處理。
(4)檢查電纜溝內是否干凈無雜物、蓋板是否齊全、堵漏及排水設施是否完好。
(二)安裝工程
(1)檢查主要設備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安裝圖紙等是否完整。
(2)檢查設備抽檢記錄和報告、安裝調試記錄和報告、施工中的關鍵工序關鍵工序記錄、質量控制等資料是否完整。
(3)檢查光伏陣列支架緊固點是否牢靠、彈墊是否壓平;光伏陣列支架的垂直度、水平度、角度偏差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光伏陣列支架的防腐處理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光伏陣列支架與光伏陣列接地系統(tǒng)是否可靠連接。
(4)檢查光伏組件標簽是否與認證書一致;光伏組件外觀、接線盒、連接線是否有損壞;光伏組件規(guī)格、數量和連接路徑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光伏組件連接器是否牢固、整齊;光伏組件安裝傾角和邊緣高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光伏陣列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光伏陣列是否遮擋嚴重。
(5)檢查電纜外觀是否完好,表面無破損;電纜是否排列整齊、固定牢固,是否采取管線防護、橋架等措施。
(6)檢查匯流箱、逆變器的外觀是否完好、無形變破損;匯流箱、逆變器的安裝位置、安裝高度和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匯流箱、逆變器和光伏陣列支架的連接是否牢固;匯流箱、逆變器是否標識齊全,所接電纜是否有規(guī)格統(tǒng)一的標識;匯流箱接線是否牢固,壓接線是否裸露,電纜孔洞是否封堵嚴密;匯流箱是否可靠接地。
(7)同時檢查逆變器的主要零部件是否有損壞、受潮或松動;逆變器的通風、絕緣和開關功能是否正常;逆變器的交流接口處是否有絕緣保護。
(8)檢查變壓器、互感器、高低壓設備、繼電保護裝置、無功補償裝置、電能計量裝置、通信系統(tǒng)的安裝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9)檢查光伏陣列過電壓保護和接地驗收、電氣裝置防雷、接地網埋設和材料規(guī)格型號、接地網焊接、接地網接地電阻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三)并網和電能計量
(1)檢查電站電能計量點是否設置在電站與電網設施的產權分界處或合同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電量結算點處;電站是否采用具備雙向有功計量和無功計量等功能的職能電能表。
電能計量、電能表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2)檢查電站是否能夠向電網調度機構傳輸并網開關狀態(tài)、有功和無功輸出、發(fā)電量、功率因數、并網點電壓和頻率、注入電網的電流等信息。
(四)運行和維護
(1)檢查光伏陣列的電氣性能、系統(tǒng)效率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檢查電站是否具備數據檢查與傳輸功能;電站運行狀態(tài)和發(fā)電數據是否可通過網頁或手機遠程查看,是否可查看當日發(fā)電量、累計發(fā)電量和發(fā)電功率,并支持歷史數據查詢和報表生成功能;電站發(fā)電量等信息是否可接入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tǒng)。
(3)檢查項目是否建立運行維護制度,是否有日常巡檢記錄,是否有佩戴上崗證的專職人員。
五、驗收需提供的資料
(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復文件;
(2)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
(3)施工圖、工程設計變更、竣工圖;
(4)主要設備材料認證證書或質檢報告;
(5)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
(6)工程建設總結報告;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概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告;
(9)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監(jiān)理工作報告;
(10)工程結算報告、工程決算報告。
六、不能通過驗收的情況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為驗收不合格:
(1)提供虛假資料等騙取國家補貼和財政資金的;
(2)擅自變更投資主體、建設規(guī)模的;
(3)存在重大工程建設質量問題的;
(4)對提出的建設質量問題不積極整改的;
(5)項目運行疏于管理,不能完成扶貧任務的;
(6)項目投資遠超同類項目的;
(7)項目沒有依法履行招標程序的;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的。
對不能通過驗收的工程,各市要進行通報并相應啟動追責問責程序。有關情況及時報送省能源局和省扶貧辦。
原標題:關于印發(fā)陜西省光伏扶貧工程驗收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