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新聞辦舉行“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著力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fā)展”系列主題新聞發(fā)布會“深化能源領域改革 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大文章”專場發(fā)布會。
其中提到,今年3月內蒙古成為全國首個新能源裝機突破1億千瓦的省區(qū),目前已達到1.1億千瓦,到年底將達到1.3億千瓦以上,提前一年實現超過火電裝機的目標。
發(fā)布會還提到,建立新能源開發(fā)新機制,制定出臺加快新能源和電網工程審批建設13項措施,新能源項目前期手續(xù)辦理時間由過去的半年左右壓減至3個月左右;深入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集中式光伏項目實行集成并聯、線上辦理,辦理時間進一步縮短至一個月左右;“即報即批、應批盡批”市場化新能源項目,具備條件的項目兩周之內完成審批備案,新能源發(fā)展提速增效。
同時,全力落實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今年實施一體化工程新能源項目2727萬千瓦,完成治沙面積238萬畝。
原標題:內蒙古:制定出臺加快新能源和電網工程審批建設13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