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標任務
到 2020 年,全縣建設
光伏電站 18321 千瓦,實現在 20-25年內受益貧困戶家庭年均增收 3000 元左右, 受益貧困村集體年均增收 6 萬元左右。具體任務如下:
(一)每個貧困村建設 1 座 60 千瓦的村級光伏電站。全縣18 個貧困村(分別為蓉城鎮(zhèn)新中村、楊沖村;朱備鎮(zhèn)江村村;楊田鎮(zhèn)五梅村、黃泥村;新河鎮(zhèn)楊梅橋村、向陽村;木鎮(zhèn)鎮(zhèn)雙云村、常豐村;丁橋鎮(zhèn)牛山村;喬木鄉(xiāng)凌塘村;酉華鎮(zhèn)宋沖村;陵陽鎮(zhèn)南陽村、楊梅村;廟前鎮(zhèn)三義村;杜村鄉(xiāng)紅光村、上峰村、長垅村) ,每村建設一座村級光伏電站。
(二)每個貧困戶建設 1 個 3 千瓦的戶用光伏電站。根據貧困戶意愿,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支持貧困戶建設。到 2020 年,建設5747 座戶用光伏電站。
四、安裝場地要求和建設模式貧困戶一般應在自家屋頂安裝發(fā)電設備及并網發(fā)電。房屋結構相對較好,屋頂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 30kg 以上(3kw 規(guī)模占地面積為 25-30m2) ;有充足的光照條件(多年平均日照時數不低于8 小時) ,
光伏發(fā)電系統四周無樹木、山嶺及建筑物遮擋(如有樹木遮擋陽光,須同意砍伐遮光樹木) 。房屋周邊有光照充足、符合
安裝條件的場地, 在能夠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安裝;有 220V 交流電源, 便于并網; 朝向南面的水泥屋面平頂最宜于施工采光,朝向東南、西南的次之。貧困村電站應靠近變壓器和 380 伏電路,按照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場址特點,因地制宜,選取 500-600m2 光照充足、交通便利、地質災害發(fā)生率小的荒山、荒地、荒灘或符合條件的村
集體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便于安裝、管理和維護,同時充分考慮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美好鄉(xiāng)村建設需要,確保光伏電站建設與規(guī)劃無沖突、與周圍景觀協調。建設戶用光伏電站,對屋頂或庭院不適合建設的,可以按照村級光伏電站選址條件集中聯戶、以村帶戶等方式建設,實行分戶收益。鄉(xiāng)鎮(zhèn)、村二級應積極動員村集體和貧困戶相對集中建設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 形成集中連片效果。 占用地可由農戶主動調劑、村幫助協調,選擇日照條件好且相對集中的荒地、荒山、荒坡等場所予以建設。
五、資金籌措
(一) 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 建設資金 (單個投資約 48 萬元)采取省到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市縣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幫扶單位支持、貧困村自籌等辦法籌集,其中省到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20 萬元, 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5 萬元, 縣級扶貧專項資金配套 5 萬元,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貼息貸款、結對幫扶單位支持和爭取社會組織及企業(yè)資助等途徑解決。通過扶貧貼息貸款籌資建設村集體光伏電站的,應注冊成立集體公司。集體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模式運作,公司設立董事會,村“兩委”成員任董事,村黨組織書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公開選聘或由村干部兼任公司總經理; 公司設立監(jiān)事會, 鄉(xiāng)鎮(zhèn)包村干部任監(jiān)事長,村監(jiān)委會委員任監(jiān)事。根據光伏電站生命周期長、收益穩(wěn)定的特
點,采取以縣級擔保公司擔保、縣級城投公司反擔保,村集體公司用集體“三資”為城投公司反擔保,財政貼息的方式,向金融機構融資(30 萬元以下) ,解決建設資金缺口。貸款利息不得高于銀行基準利息的 30%,確保村集體每年收入均衡。
(二)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建設資金采取省級補助、市縣安排和貧困戶自籌各三分之一的辦法籌資。我縣的貧困戶建設戶用光伏電站,由縣財政安排專項扶貧資金補助 0.8 萬元,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0.4 萬元,省到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0.4 萬元,農戶自籌 0.8 萬元。貧困戶自籌部分資金,可通過自身出資、扶貧小額貼息貸款、 互助資金貸款和黨員干部結對幫扶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