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北省發(fā)布“征求工商業(yè)分時電價機制有關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平谷電占了白天10個小時,特別是白天谷電時段長達5小時。
通過與當地代表企業(yè)以及經銷商的充分溝通,有經銷商代表表示,在召開了兩次光伏企業(yè)座談會后,湖北最終確定改成中午兩個小時的谷電(11點-13點),谷電價格為0.42元。
相比意見稿中的中午5個小時的谷電,三毛多的谷電價格,已經取得巨大的進度,保證了分時電價機制的平穩(wěn)過渡。
根據最新通知,湖北省峰谷分時電價峰、平、谷時段劃分調整后為:
尖峰時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時)。
高峰時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時)
平時段:00:00-2:00、8:00-11:00、13:00-16:00(共8小時)
低谷時段:2:00-8:00、11:00-13:00(共8小時)
原標題:湖北分時電價擬再調整:中午低谷由5小時變?yōu)?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