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測算邊界條件
1、電價:前20年均參照2016年
光伏標桿上網(wǎng)電價,其中某省北部地區(qū)貧困縣屬于Ⅱ類資源區(qū),現(xiàn)行電價政策為0.88元/kWh,其余各市貧困縣屬于Ⅲ類資源區(qū),現(xiàn)行電價政策為0.98元/kWh。
2、單位造價按照7800元/kW計算。
3、扶貧標準:按照3000元/人(戶)?年計算,連續(xù)20年。
4、項目還款年限為15年。
5、按照晉北地區(qū)25年平均滿發(fā)小時數(shù)為1256計算,其他地區(qū)按照25年平均滿發(fā)小時數(shù)為1140計算。
6、折舊年限為20年。
三、測算結(jié)果
(一)戶用電站測算
1、北部地區(qū)
(1)政府投資20%資本金時,在當前利率水平下,即使政府完全貼息,也不滿足20年年均補貼3000元/戶的標準;
(2)政府投資30%資本金時,要滿足20年年均補貼3000元/戶的標準,需要政府在當前利率下貼息90%,即長期貸款利率為0.74%;
(3)政府投資約50%資本金時,正常利率下,不需要貼息,即可滿足20年年均補貼3000元/戶的標準。
2、其他地區(qū)
(1)政府投資20%資本金時,在當前利率水平下,即使政府完全貼息,也不滿足20年年均補貼3000元/戶的標準;
(2)政府投資約50%資本金時,在完全貼息情況下,即可滿足20年年均補貼3000元/戶的標準;
(3)政府投資約72%資本金時,在當前利率水平下,即可滿足20年年均補貼3000元/戶的標準。
3、說明
由于在前5年或前7年的滿發(fā)小時數(shù)相對較高,在前幾年的收益要大于3000元,由于組件的自然衰減屬性,發(fā)電小時數(shù)逐年降低后幾年收益較低,不能滿足增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