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利綠色能源(下稱“英利”)宣布資產債務重組后沒多久,一個可能性很大的戰(zhàn)略投資者浮出水面。
1月27日,有消息稱,正在進行債務重組的英利可能會引入中國信達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達資產”)作為戰(zhàn)略投資人,為此已進行盡職調查。而醞釀中的重組方案可能還包括僅保留光伏生產業(yè)務,未來融資及銷售等業(yè)務不再涉足。
對此,英利首席財務官(CFO)王亦逾不予置評,而信達資產相關部門的電話均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不過,王亦逾此前曾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戰(zhàn)略投資者正在積極談判,具體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tài),并強調,目前惟一要解決的是通過一段時間降低財務成本到合理水平。
接盤或因建行
1月21日,英利集團向《國際金融報》記者確認,近期網傳的英利集團資產債務重組會議內容屬實,英利確已進入資產重組階段。
成立于1987年的英利集團,1998年進入太陽能光伏發(fā)電行業(yè),2007年6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光伏組件出貨量位列全球第一。但如今,英利卻是債臺高企,有業(yè)內人士估算,其負債可能已經高達百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債務危機,英利面臨的還有退市危機。去年,英利曾一度連續(xù)40個交易日低于1美元,達到強制退市的標準。為避免退市,從去年12月28日開始,英利宣布采取“10并1”的并股方案,以此提高股價。但這并非長久之計。
2015年12月7日,銀監(jiān)會法規(guī)部會同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在中國銀監(jiān)會召開了關于英利集團資產債務重組工作座談會。
銀監(jiān)會在之后下發(fā)的[2015]1279號文件中明確表示,“為貫徹國務院領導指示,積極推進英利集團資產債務重組工作”,并成立金融債權人委員會,由國開行擔任主席行,銀監(jiān)會法規(guī)部會同監(jiān)管指導協(xié)調工作。
“從這種債務重組路線看,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信達資產來接盤,確實可以理解,也具有可能性。”一位江蘇光伏企業(yè)高管表示。
官網資料顯示,信達資產成立于1999年4月,2010年整體改制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該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掛牌上市,成為首家登陸國際資本市場的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主要業(yè)務包括:不良資產經營業(yè)務、投資及資產管理業(yè)務和金融服務業(yè)務,其中,不良資產經營是其核心業(yè)務。
此前,公開的媒體資料顯示,在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中,信達承載的不良貸款規(guī)模最大,涉及國家開發(fā)銀行、建行、中行、工行、交行、上海銀行、深圳商業(yè)銀行等多家銀行,其中建行最多。建行此前也曾計劃收購信達資產的部分股權,但一直沒有下文。
為此,上述江蘇光伏企業(yè)高管也提及一種可能性,信達資產接盤也有可能是因為建行涉及的英利壞賬體量較大。
兩種處理方式
一位資深光伏研究員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英利發(fā)展到如今的地步和其在硅料這塊的戰(zhàn)略失誤有重大關系。“英利在硅片價格處于高位時,與上游多晶硅廠商簽訂長期供貨合約,導致其多晶硅料的采購成本高于行業(yè)內的其他一線廠商,加上單位折舊成本高,限制了盈利能力的恢復。與此同時,它還堅持自己建設多晶硅廠來解決上游原料問題,這更加重了自身財務壓力。”
不過,上述研究員認為,就組件企業(yè)來說,英利無論是在品牌形象,還是銷售網絡上來說,都是不錯的,尤其在歐洲和日本市場。“對于英利來說,目前最好的方案是找到合適的戰(zhàn)略投資者,買斷債務,避免繼續(xù)流血,然后進行資產重組,把硅料廠、房地產等非主營業(yè)務剝離,專注于組件生產。”上述研究員說。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一般來說,英利在債務危機下有3種可能性:第一種是直接破產,但這樣會是一個滿盤皆輸的結局,無論是英利的股東,還是債權人、債務人都不愿看到的結局;第二種則是像尚德、賽維一樣,由地方政府主導走破產重整道路,盡管能盤活,但對于英利而言,未來仍然是相當不確定的;第三種則是如傳言那樣,引入信達這樣的戰(zhàn)略投資人,剝離債務,專心生產。應該說,英利還是大有希望的。畢竟市場、技術、人員儲備都是英利的財富。
上述光伏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同時指出,無論是哪一種可能,都必須面對兩個難題:第一,上市公司怎么辦;第二,減少了硬性的利息支出后,英利能不能涅槃重生。
“信達、東方、華融、長城作為國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具備豐富的資產重組案例,盡管英利巨額債務纏身,但對于信達而言,不足為懼。”上述光伏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認為,如果信達接盤,那么應該給予期望和信心。
據悉,信達資產處理不良資產經營主要包括兩種模式:一是采取按照原值打折收購并擇機進行處置以回收現金的傳統(tǒng)類不良資產經營;二是在收購同時即確定債權重組協(xié)議的附重組條件類不良資產經營。
前述江蘇光伏企業(yè)高管告訴記者,英利采取上層路線的重組方案,能夠避免債務壓力下過多的動蕩,能夠維持正常的生產運營,這樣就能以最好的狀態(tài)進入重組,重組之后也能夠迅速進入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