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轉讓150MW光伏項目公司全部股權暨關聯(lián)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 本次關聯(lián)交易內容:
①中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利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中利騰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騰暉”)全資子公司常熟宏泰光伏電站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熟宏泰”)將其與北京加博啟元教育咨詢中心(以下簡稱“北京啟元”)聯(lián)合持有的神木縣紫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常熟宏泰82%、北京啟元18%)(以下簡稱“標的公司1”)10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常熟中巨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常熟中巨”),并簽訂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
②中利科技控股子公司中利騰暉將其持有的常熟宏卓光伏電站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常熟宏卓”、“標的公司2”)10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常熟中巨,并簽訂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常熟宏泰、北京啟元不再持有標的公司1的全部股權;中利騰暉不再持有標的公司2的全部股權。
2、標的公司1擁有位于陜西省榆林市神木縣50兆瓦
光伏發(fā)電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1”)100%所有權和一切權益,常熟宏泰、北京啟元按持股比例享有目標項目1的所有權和一切權益;標的公司2的全資子公司海南中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擁有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10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2”)100%所有權和一切權益。中利騰暉享有目標項目2的所有權和一切權益。
3、中利騰暉為目標項目1、目標項目2的EPC總承包商。
4、常熟中巨配合常熟宏泰、北京啟元、中利騰暉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解除中利科技為標的公司1和標的公司2針對各項目融資租賃所提供的保證擔保(如有),由常熟中巨或常熟中巨指定的第三方承接該擔保。
5、由于中利騰暉持有常熟中巨20%股權,本次交易行為構成公司的關聯(lián)交易。此次交易已經(jīng)公司第三屆董事會2016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聯(lián)董事王柏興、龔茵、詹祖根、周建新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已發(fā)表了獨立意見。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與該關聯(lián)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lián)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chǎn)重組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chǎn)重組。
一、關聯(lián)交易概述
①2015年12月30日,常熟宏泰、北京啟元與常熟中巨簽署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常熟宏泰、北京啟元將其聯(lián)合持有的標的公司1的100%股權全部轉讓給常熟中巨。標的公司1擁有位于陜西省榆林市神木縣 50兆瓦光伏發(fā)電項目100%所有權和一切權益。
②2015年12月30日,中利騰暉與常熟中巨簽署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中利騰暉將其持有的標的公司2的100%股權全部轉讓給常熟中巨。標的公司2擁有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10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100%所有權和一切權益。 股權轉讓后,常熟中巨將持有標的公司1和標的公司2的全部股權。 中利科技持有中利騰暉 74.81%股權,中利騰暉分別持有常熟宏泰與常熟宏卓100%股權,中利騰暉持有常熟中巨 20%股權,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本次交易行為構成公司的關聯(lián)交易。此次交易已經(jīng)公司第三屆董事會2016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聯(lián)董事王柏興、龔茵、詹祖根、周建新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已發(fā)表了獨立意見。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與該關聯(lián)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lián)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chǎn)重組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chǎn)重組。
二、關聯(lián)交易各方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中利騰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