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臺灣太陽光電(光伏)設備采用,達成2016年的500MW裝機目標,臺灣經濟部能源局推出新措施,松綁競標規(guī)定,免競標適用對象從現行的50kW放寬到100kW,且量為150MW。其余350MW仍需透過競標方式釋出。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表示,行政院新能源低碳推動會于2015年7月27日決議,2016、2017年度的太陽光電目標量均上修為500MW;而根據臺灣電力公司所公告的未來再生能源發(fā)展規(guī)劃,直到2030年,太陽光電的總安裝目標為6.2GW。
公告指出,除放寬太陽光電免競標適用專案到100kW以外,同時也提高競標案件得標比例,最高達100%。為鼓勵裝設者采用高品質設備,凡采取金能獎獲獎產品或高效率之太陽光電組件者,亦可列為免競標。2015年金能獎得主為:組件方面,元晶太陽能、友達光電、有成精密、新日光;電池方面,新日光、元晶太陽能。其余2013、2014年度得獎者可上網參考。
在競標專案方面,2016年共將規(guī)劃八期競標作業(yè),第一期預定在1月5日截止收件、2月4日開標。同時,競標專案將配合新一年度的躉購費率以及分區(qū)稅率,除刪除分區(qū)競標規(guī)定外,也將大幅提高得標比例:當期合格投標案未達40MW時,得標比例100%;40~60MW時90%;60~80MW時為80%,80MW以上得標比例為70%。
同時,2015年符合審查資格但未得標之案件,其競標資格與保證金將保留到2016年繼續(xù)參與競標,但須特別注明相關時間等資訊。
根據能源局先前公告,2016年臺灣太陽光電系統(tǒng)適用的躉購費率為:10~500kW之屋頂系統(tǒng)每度電新臺幣4.8元、500kW以上系統(tǒng)每度電新臺幣4.67元。一般民眾適用之20kW以下系統(tǒng),每度電新臺幣6.48元。此外,包含北北基、桃、竹、苗在內的北部區(qū),將想躉購費率加成12%。以目前的產品價格來看,EnergyTrend推估臺灣太陽能系統(tǒng)之IRR約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