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王柏興先生于 2022年 11 月 8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編號分別為:證監(jiān)立案字 0382022048 號、證監(jiān)立案字 0382022049 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及控股股東立案。
上述情況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公司已規(guī)劃的事項正常推進;也不會對公司控制權造成影響。 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及控股股東會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工作。公司將持續(xù)關注上述事宜相關進度,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的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資料顯示,王柏興為中利集團控股股東、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直接持有中利集團18.3%的股權。與此同時,王柏興還直接持有中利控股94.71%的股權,中利集團與中利控股屬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因控股股東關聯(lián)方(中利控股)挪用上市公司8.77億元資金,且至今未還,5月30日,中利集團被停牌一天。自5月31日開市起,中利集團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披星戴帽,簡稱由原來的“中利集團”變更為“ST中利”。
今年4月26日,中利集團在公布2021年財務報表的同時公告稱,經自查發(fā)現(xiàn),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股股東關聯(lián)方通過向供應商借款等名義累計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8.79億元。
4月27日,深交所下發(fā)關注函,追問資金占用具體發(fā)生過程以及償還占用資金的詳細計劃等情況。隨后,中利集團回復稱,控股股東會盡全力爭取在一個月內歸還占用的資金。此后,深交所又下發(fā)年報問詢函,再次要求全面核實涉及資金占用的相關情況。
5月24日,中利集團再度公告,前述資金占用情況系控股股東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自行操作,控股股東負有全部責任。公司已對控股股東兼董事長王柏興給予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2022年10月28日,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三季報,2022年前三季度營收約69.03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1.98億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23元。
原標題: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長王柏興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