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方案誤導投資者
*ST海潤稱,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江蘇證監(jiān)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ST海潤禍起今年1月下旬。彼時,尚未“戴帽”的海潤光伏公布了“每10股轉增20股”的“高送轉”方案。部分股民追高買入。其后,海潤光伏卻發(fā)布了巨虧8億元的年度業(yè)績預告。
在此前后,海潤光伏三大股東紫金電子、九潤管業(yè)、楊懷進合計減持20億元。楊懷進為海潤光伏董事長。因“高送轉”買入的投資者,深套其中。
《告知書》中,江蘇證監(jiān)局稱,海潤光伏、原股東紫金電子、九潤管業(yè)、楊懷進在2014年的公司利潤分配提案中,存在誤導性陳述。此外,公司原股東還存在超比例減持情況未完整予以披露、從事短線交易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對此,江蘇證監(jiān)局給予海潤光伏、紫金電子、楊懷進警告,并處罰款40萬元。
昨日,上海劍橋律所律師吳立峻對新京報記者稱,他認為,*ST海潤13日的公告并沒有做到完整披露,涉嫌違反相關信披規(guī)定,“*ST海潤在公告中說存在誤導性陳述,但并未說明誤導性陳述的具體內容,這在事先處罰告知書中應該都會有,而海潤光伏并沒有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