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印發(fā)了《上海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圍繞2030年前達峰目標實現,具體明確“十四五”期間將大力發(fā)展風能、太陽能等非化石能源,推進海上風電和“光伏+”等工程,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建設市外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加快構建與超大城市相適應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tǒng),確保上海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具體包括:堅持市內、市外并舉,落實完成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fā)建設。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力爭達到36%。
大力推進光伏大規(guī)模開發(fā)和高質量發(fā)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農業(yè)、園區(qū)、市政設施、公共機構、住宅等土地和場址資源,實施一批“光伏+”工程。到2025年,光伏裝機容量力爭達到400萬千瓦;到2030年,力爭達到700萬千瓦。
加快推進奉賢、南匯和金山三大海域風電開發(fā),探索實施深遠海風電示范試點,因地制宜推進陸上風電及分散式風電開發(fā)。到2025年,風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260萬千瓦;到2030年,力爭達到500萬千瓦。
大力爭取新增外來清潔能源供應,進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電力的引入力度。加強與非化石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qū)合作,建設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合理布局新增和擴建市外清潔能源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力爭“十五五”期間基本建成并投入運行。
積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fā)展,推廣以分布式“新能源+儲能”為主體的微電網和電動汽車有序充電,積極探索應用新型儲能技術,大力發(fā)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長壽命的儲能技術。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構建公平開放、競爭有序、安全低碳導向的電力市場體系。加快擴大新型儲能裝機規(guī)模。
推進適宜的新建建筑安裝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機關、學校、工業(yè)廠房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推動既有建筑安裝光伏,到2025年,公共機構、工業(yè)廠房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以上;到2030年,實現應裝盡裝。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業(yè)廠房至少使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鎮(zhèn)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0%;到2030年,進一步提升到15%。
原標題:上海:實施一批“光伏+”工程,屋頂光伏應裝盡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