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5年光伏領跑者計劃的要求是什么?
2015年,“領跑者”先進技術產(chǎn)品應達到以下指標:
1.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
2.高倍聚光
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達到30%以上;
3硅基、銅銦鎵硒、碲化鎘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2%、13%、13%和12%以上。
另附普通光伏項目指標為:(根據(jù)《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chǎn)品應用和產(chǎn)業(yè)升級的意見》)
1.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5.5%和16%;
2.高倍聚光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不低于28%;
3.硅基、銅銦鎵硒(CIGS)、碲化鎘(CdTe)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8%、11%、11%和10%;
4.多晶硅、單晶硅和薄膜電池組件自項目投產(chǎn)運行之日起,一年內(nèi)衰減率分別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減率不高于0.7%,項目全生命周期內(nèi)衰減率不高于20%。
5.高倍聚光光伏組件自項目投產(chǎn)運行之日起,一年內(nèi)衰減率不高于2%,之后每年衰減率不高于0.5%,項目全生命周期內(nèi)衰減率不高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