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裝到一半,村里突然來人告訴我不要裝了,說是后面會有其它廠商統一安裝,可我已經裝好的部分總不能拆掉吧?”近日,我省有地方的村民反映,在安裝屋頂光伏電站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蹊蹺事。記者了解到,當前,隨著我國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步伐不斷加快,屋頂光伏行業(yè)迎來跨越式發(fā)展。然而,部分地方“照搬硬套”集中式光伏曾經的發(fā)展模式,再次上演“圈地運動”,通過“一企包一縣”等排他性舉措,片面將市場各方對立起來。對此,有專家提出,在國家“雙碳戰(zhàn)略”面前,央企國企、上市民企、中小企業(yè)等參與方如何高效協作,發(fā)揮市場的積極性,不僅考驗部分地方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也決定屋頂光伏終端用戶能否真正受益。
“整縣推進”引多方力量進場
2021年6月,國家能源局發(fā)布了《關于報送整縣(市、區(qū))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fā)試點方案的通知》,正式拉開了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的大幕。當年9月,國家能源局又公布676個“整縣推進”的試點縣(市、區(qū)),其中,包括南京市溧水區(qū)、無錫市錫山區(qū)、常州經濟開發(fā)區(qū)、連云港灌南縣、鹽城市射陽縣等全省59個地區(qū)入選,數量位居全國第三。
政策推動的效果立竿見影,2021年,我國新增光伏裝機約53GW,分布式占了55%左右,達29GW,這是分布式光伏歷史首次超越集中式光伏。中國光伏行業(yè)協會預測,2022至2025年,我國年均新增光伏裝機將達到83至99GW,分布式光伏有望繼續(xù)占據半壁江山,甚至持續(xù)超越集中式光伏。
前景光明,吸引了多方力量前來角逐,其中不乏華能、三峽、大唐、國家電投等大型央企。以國家電投為例,2021年12月,公司召開縣域和大用戶開發(fā)推介會,要求各單位要以等不起、坐不住的姿態(tài),以釘釘子精神研究、推動、部署縣域和大用戶開發(fā)工作,盡快推動縣域和大用戶開發(fā)形成新局面。大唐集團也表示,集團積極響應國家關于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fā)試點工作,已取得了51個試點縣區(qū)、總容量約1.2GW的成績。
“其實,屋頂光伏過去算不上一個多大的市場,行業(yè)巨頭大多看不上,主要是一些民企在慢慢耕耘。”陳建在江蘇一個縣城代理一家民營光伏品牌,他告訴記者,普通百姓尤其是農戶的屋頂光伏市場并不好開拓,需要一家家去談,談好再拿個人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等材料去相關部門備案,流程走完才能真正去安裝,后期還要負責維護,因此是一個費時費力的活。好在,作為光伏行業(yè)的老兵,目前,陳建帶了一個10幾人的團隊,在當地深耕多年,在圈內也算小有名氣,業(yè)務量一度領先全縣。
不過,在當地入選“全縣推進”試點之后,陳建迎來了更多競爭對手。這個小小的縣城,也成為各大光伏廠商的必爭之地,僅僅民企這塊,就有超過5家代理商在去年下半年完成進場,并迅速組建團隊。“一個縣的屋頂資源是有限的,尤其是農戶就那么多,僧多粥少,競爭自然非常激烈,大家也都是‘各顯神通’吧,我們當然還是要提升自身競爭力,積極去應對。”陳建介紹,為此,自己特意擴大了業(yè)務人員規(guī)模,準備進行一村一戶的“地毯式”開拓。
“一企包一縣”模式受爭議
就在陳建準備大展身手之際,他意外發(fā)現,今年過完年,當地屋頂光伏建設的進度放緩了。“有些村鎮(zhèn)告訴我,需要對項目進行摸底,所以暫停了相關證件的開具,導致我們的業(yè)務量比之前少了很多。”陳建告訴記者,自己的同行基本都遇到了類似情況,一些剛入局的品牌,甚至都沒能做上幾單業(yè)務。
為何更多企業(yè)參與之后,反而“拖累”了屋頂光伏“整縣推進”的步伐?記者了解到,與這一現象同步,不少地方正在探索“一企包一縣”模式。
“所謂‘一企包一縣’,就是地方政府將一整個縣的屋頂光伏資源,都打包交給一家企業(yè)去做。”分布式光伏行業(yè)資深人士李鴻遠告訴記者,和集中式光伏曾經的遭遇類似,分布式光伏也在進行一場“圈地運動”,“農戶資源是建一戶少一戶,誰掌握了這些終端資源,才能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占據話語權,除了迎合未來清潔能源發(fā)展的趨勢外,掌握了這些底層用戶數據,未來才可能搭建更多元的商業(yè)邏輯。”
李鴻遠還透露,在探索“一企包一縣”模式的背景下,既然終端資源是有限的,在最終那家被選定的企業(yè)明確下來之前,有地方政府會刻意放慢腳步,從而確保“包干”企業(yè)持有一定的光伏發(fā)電項目開發(fā)規(guī)模,這也是為什么有些公司會發(fā)現自己無法開拓新業(yè)務,有些農戶正在安裝的電站也會被叫停。
于飛在山東某地代理一家江蘇光伏品牌,他也告訴記者,自己已經近半年沒有新項目了。2021年12月,當地曾發(fā)布一則通知,提出“暫緩全區(qū)范圍內一切光伏項目備案,包括集中式和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工作,已公示通過的除外。”于飛介紹,雖然當地文件也明確指出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整區(qū)分布式光伏開發(fā),企業(yè)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優(yōu)勢,通過市場競爭方式參與整區(qū)規(guī)?;_發(fā),“但最終,政府還是將整區(qū)資源打包交給了一家大型企業(yè)。”
對此,李鴻遠認為,如果各地都踐行“一企包一縣”模式,中小企業(yè)甚至大部分民企,在現有條件下很難分羹,這有違國家相關政策。實際上,去年,國家能源局就曾在回復有關提問時,明確了自愿不強制、試點不審批、到位不越位、競爭不壟斷、工作不暫停等五項準則。其中,在競爭不壟斷方面,國家能源局要求,試點工作應堅持市場主導和充分競爭的原則,各地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fā)市場應向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yè)開放,企業(yè)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優(yōu)勢,參與市場競爭,參加開發(fā)建設。
違背準則背后的苦衷
“一企包一縣”模式不僅違背國家能源局“競爭不壟斷”的準則,也導致部分地區(qū)無法做到“工作不暫停”,人為影響了國家“雙碳戰(zhàn)略”的推行。那么,為什么還有地方政府如此操作?
采訪中,一位地方政府相關人士道出了苦衷。“長期以來,農民在接觸屋頂光伏時,都處于弱勢方,買的沒有賣的精,被騙被坑的事件比比皆是。”該人士告訴記者,究其原因,正是屋頂光伏一直都處于魚龍混雜的狀態(tài),大量不負責任的企業(yè)損害了農戶的利益,地方政府在執(zhí)行“整縣推進”時,確實需要優(yōu)先選擇一些有實力的企業(yè),先把市場的良性秩序建立起來。
記者也在我省多地了解到,“光伏發(fā)電”在一些農村地區(qū),一度和騙局劃上了等號。常州溧陽市綢繆鎮(zhèn)的一位村民王鵬就向記者描述了自己被騙的經歷。“前年夏天,有人來我家說可以建屋頂光伏,通過陽光發(fā)電,不僅家里以后不用交電費了,多余的電還可以賣錢。”王鵬告訴記者,一開始,對方說自己不用花一分錢,只用提供個屋頂就行,結果等到要安裝時,才發(fā)現自己也要墊付一部分費用,而且安裝的過程中還會收取很多雜七雜八的費用。如果拒絕安裝,還需要交一部分違約金,最終只好選擇繼續(xù)安裝。“問題是,東西才裝了不到一年就壞了,再找對方維修時,人都找不到了,白白虧了好幾萬,找人拆還得花錢,只能一直放那,又擔心時間長了會掉下來砸到人。”王鵬說。
相比之下,王鵬還屬于“及時止損”,記者了解到,目前有些地區(qū)還有不少農民至今都陷身“光伏貸”。此類“騙術”一般是光伏商先對農戶許以高額的回報,由農戶作為貸款主體去向金融機構貸款,然后光伏商夸大電站收益和電站價格,導致農戶收到的發(fā)電收益根本無法償還貸款,讓農民不僅沒有致富,反而長期困在“光伏貸”里。
正是市場中有人“渾水摸魚”,地方政府才不得不格外謹慎,在選擇“整縣推進”的合作伙伴時,更傾向于大型企業(yè)。另一方面,目前,分布式光伏的收益有限,也考驗著企業(yè)的承受能力。
“我算過一筆賬,一個10千瓦的電站,一年收益不到5000元,光伏組件成本、安裝建設成本差不多就要4萬元,再加上每年給農戶的租金,一般需要10年才能收回成本。”李鴻遠表示,目前,由于市場火爆,上游原材料價格一直在漲,更拉高了成本,普通中小企業(yè)一般都難以承受。
問題及時暴露或非壞事
政策可能有苦衷,但是農戶利益受損仍是大概率事件。其中,最顯而易見的是租金的不同。
記者調查發(fā)現,在江蘇和山東等光伏大省,沒有實行“一企包一縣”的地區(qū),當地農戶在自己屋頂安裝一個光伏電站,每一塊太陽能光伏板的主流收益是每年50元。然而,在個別已經實行“一企包一縣”的區(qū)域,這個價格普遍會降低至40元左右。
“一般一個農戶家的屋頂光伏電站會用到60塊板子以上,這樣一年下來,老百姓就會直接減少大幾百元的收入。”陳建告訴記者,由于光伏電站收益周期較長,對農戶而言,多年下來就累計成一筆不小的收入,因此農戶也會質疑,別家給的租金多,為什么不讓我們裝別家的?
那么,為什么會存在差價?有業(yè)內專家透露,可能是目前“包干”的大型企業(yè),對市場還有些“水土不服”。“要知道,它們此前并不熟悉分布式光伏市場,可以說是‘大炮打蒼蠅’,競爭優(yōu)勢得不到體現。”一位業(yè)內專家介紹,一直以來,大型能源企業(yè)的主戰(zhàn)場都是集中式光伏,對于分布式光伏這種瑣碎、量小且難以管理的項目都是持“觀望”態(tài)度,也因此,分布式光伏成為了我國諸多民營光伏企業(yè)發(fā)揮比較優(yōu)勢的跑馬場。
“基層情況很復雜,我們在地方上確實面臨人手不足等情況。”國內某電力央企新能源開發(fā)相關工作人員也透露,雖然政策導向明朗,自己所在企業(yè)目前還是寧愿去做更大的項目。
“如今市場環(huán)境變了,原有格局被打破,新的模式尚未完全成熟,這個過程中,必然會暴露出各種各樣的問題。”李鴻遠認為,當前,應準確認識屋頂分布式光伏的新穎性與復雜性,著力探索分布式光伏的集約化開發(fā)模式,避免套用集中式光伏發(fā)展模式,尤其慎用“一企包一縣”模式,復雜問題不可簡單化。
中國光伏行業(yè)協會副秘書長劉譯陽則對外表示,并不是反對“一企包一縣”,而是反對不公開的、強制將所有屋頂外包給一家企業(yè)。劉譯陽認為,不管是哪家企業(yè),不管是央企國企還是民營企業(yè),都要公平競爭、公開透明,而不是“內定”。
原標題: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試點之困:農民的屋頂,為何成為多方利益博弈場
還有業(yè)內專家表示,現在看來,在最初啟動時,有些地方的“調門”高了一些,“步子”大了一些,“現階段,很多項目開始實實在在地落地實施,這時候發(fā)現問題、暴露矛盾也不是壞事,如果能夠積極探索解決,調整不恰當的思路,反而是真正達到了試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