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個月公布反補貼關稅后,7月25日,美國商務部公布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初裁結果,認定從中國大陸和臺灣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其中征收的最高反傾銷關稅達到165.04%。
美商務部發(fā)表聲明,美方初步認定來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其中中國大陸產品的傾銷幅度為26.33%至165.04%,臺灣產品的傾銷幅度為27.59%至44.18%。基于這一初裁結果,商務部將通知海關和邊境保護部門向相關產品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現金保證金。
反傾銷稅公布后,根據測算,“雙反”的合并稅率最低的是天合光能,為29.30%;英利綠色能源、阿特斯、韓華均為47.27%;尚德則是49.24%;其他沒有應訴的企業(yè)191%。范圍包括所有中國大陸和臺灣制造的組件和電池片。如果按照這樣的稅率執(zhí)行終裁,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光伏組件將全面受阻。
根據美方貿易救濟程序,商務部將于今年12月做出反傾銷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明年1月做出終裁。如果二者均做出肯定性裁決,認定中國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給美國國內產業(yè)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美國海關將正式開征反傾銷稅。而這是美國第二次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調查。
2011年11月,美國對中國產光伏電池啟動“雙反”調查,并于2012年12月決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高額稅率使得中國企業(yè)很難向美國出口中國產光伏電池產品。
中國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美方今年再次對中國光伏產品發(fā)起“雙反”調查,目的在于全面嚴格限制中國對美出口晶體硅光伏產品。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規(guī)則,客觀公正審慎處理調查案件,防止濫用貿易救濟措施。
不過,世界貿易組織(WTO)7月15日在兩起與美國之間的貿易糾紛中做出了有利中國和印度的裁定,稱美國對來自中國的鋼鐵產品和太陽能電池板不當征收關稅,要求美國政府必須遵循國際貿易規(guī)則。而中國也將就“雙反”事宜繼續(xù)同美方展開談判,來糾正這種損害中美雙方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