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現(xiàn)行分布式光伏補貼模式最接近自消費模式。若采用凈電量結算,不但用戶有望增加收益,國家亦可逐步降低補貼程度,實現(xiàn)光伏產業(yè)市場化。
中國分布式光伏補貼政策在吸取“金太陽”示范工程經驗后,按照歐洲經驗,采取了針對度電的補貼形式,更重視實際發(fā)電效率。
根據(jù)國網能源研究院王斯成介紹,針對度電的補貼在歐洲主要有上網電價政策(Feed-in Tariff)、凈電量結算(Net Metering)和自消費(Self Consumption)三種形式。
上網電價政策:收支兩條線,光伏電量以上網電價全部銷售給電網,所有用電量以電網的零售電價支付給電網。
凈電量結算政策:自發(fā)自用的光伏電量不做計量,按用電電量和反送到電網的電量的差值結算,凈電量直接享受電網的零售電價。優(yōu)點是所有的光伏電量均享受電網的零售電價,而不需要增加儲能裝置。設計原則是全年的耗電量要大于光伏發(fā)電量(這樣做可以為用戶節(jié)約成本,只要用電量大于光伏發(fā)電量,就沒有向電網賣電的交易成本,也省去了開增值稅發(fā)票的問題)。
自消費政策:自消費的光伏電量不做計量,以省電方式直接享受電網的零售電價;反送電量單獨計量,并以公布的光伏上網電價進行結算。 以北京地區(qū)普通居民電價為例,系統(tǒng)所發(fā)光伏電價值0.9083元/度(0.4883元/度電網電價+0.42元/度補貼),光伏上網價為0.8202元/度(脫硫電價0.4002元/度+0.42元/度補貼)。因此光伏用戶應盡可能全部將光伏電量用掉,因為反送到電網電量的價值要小于自用光伏電量的價值。
當光伏電價高于電網電價的情況時,歐洲普遍采用上網電價政策;而當光伏電價低于電網電價時,則選擇凈電量結算和自消費模式 。相對于歐洲,美國一些地區(qū)則多采用凈電量結算。美國近些年蓬勃發(fā)展的合同能源管理(PPA)和租賃等模式,讓開發(fā)商可以在項目投產前籌得足夠資金開發(fā)項目(類似于金太陽),美國政府提供的稅收優(yōu)惠可使開發(fā)商將未來收益迅速折現(xiàn),這樣用戶可以在不交或繳納少量初裝費的情況下安裝光伏系統(tǒng)。
對于用戶來說,凈電量結算使PPA合同更為簡潔,易于結算。居民每日用電負荷分布和光伏發(fā)電的分布很難很好地匹配,在沒有儲能的情況下,1/3的光伏電量無法在白天消納,需要上網。因此,與自消費相比,凈電量結算相當于將電網當成了“蓄電池”。
中國現(xiàn)行分布式光伏補貼模式最接近自消費模式:該模式希望光伏電量盡可能自用,否則反送電量的價值將會降低。中國分布式目前共需安裝三塊電表,分別計量:從電網買電、光伏發(fā)電、光伏上網度數(shù)。
以下根據(jù)北京地區(qū)電價簡單對比凈電量結算和中國式自消費模式的收益:假設某居民屋頂光伏系統(tǒng)可發(fā)電500度,其中200度自用,300度上網(白天發(fā)電富余電量),再從電網買電400度。
如果按凈電量結算的算法,從電網買電400,賣電300度,抵扣之后,一個月凈買100,給電網就交100度電的電費,再從電網處獲得500度電的補貼(0.42元/度)。
按照國內自消費模式,300度電上網,按0.4002(北京脫硫電價)+0.42=0.8202元/度賣電,200度自用按0.42一度獲取補貼,從電網買的400度電再按0.4883左右一度購買。
這樣,從用戶角度,第一種情況下,每月凈收益162元,第二種情況,每月凈收益134.47元。
雖然從國家角度使用凈電量結算,將會降低電網營業(yè)額。王斯成仍建議從2013年起,對“自建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允許采用“凈電量結算”政策:它操作簡單, 不存在光伏發(fā)電與負荷不匹配的問題。隨著電網電價的上漲, 光伏對于很多建筑和用電戶都將達到平價,不再需要國家補貼。 “凈電量結算”政策不存在交易,也就不存在某些開發(fā)商開不出發(fā)票的問題。有了這個政策, 即使國家不支付補貼, 這一市場也會迅速擴大。(惠堯 國觀智庫能源事業(yè)部)
參考文獻:
王斯成:光伏發(fā)電商業(yè)模式分析
來自:solarzoom